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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公租房补贴发放流程及详解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家庭具有鞍山市户籍; 2. 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鞍山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3. 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低于上年度鞍山市人均财产标准; 4. 申请家庭符合住房困难条件。
二、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
2.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交申请,填写《鞍山市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
3. 社区(村)居委会审核:社区(村)居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 居民委员会公示:审核通过后,社区(村)居委会在小区公示栏公示申请人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5. 县级住房保障部门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向县级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6. 审批结果通知:县级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7. 补贴发放: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按照规定享受公租房补贴。
三、发放流程
1. 补贴核算:县级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家庭的人均收入、财产等情况,核算补贴金额。
2. 开具补贴通知单:县级住房保障部门开具补贴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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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程序
1.各城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租赁补贴具体发放工作,并将取得租赁补贴资格家庭名单和其银行卡卡号明细汇总到银行。
2.租赁补贴按季度核发,每年发放4次,并自各城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发放《鞍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通知单》次月起计算。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核发上一季度租赁补贴(首季度租赁补贴于下一季度据实核发)。
3.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年度最后一次租赁补贴核发工作。
享受租赁补贴,是否需要进行保障资格的复核?
租赁补贴实行动态监管
1.选择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的保障家庭人口、住房、收入、房屋租赁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所在社区申请变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初审,区民政、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自下一季度起调整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2.区民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依据各自职责,对选择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的保障家庭的资格进行年度复核;每季度发放租赁补贴前,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对保障家庭的保证资格进行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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