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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鞍山刑满释放人员户口恢复登记必备指南
1. 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恢复登记:
(1)刑满释放人员; (2)刑满释放后,在原籍地或居住地有固定住所; (3)刑满释放后,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 材料
申请户口恢复登记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刑满释放证明; (2)户口簿、身份证;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4)固定住所证明(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3. 解析
(1)刑满释放证明:刑满释放证明是证明刑满释放人员身份的重要材料,应由监狱或看守所出具。
(2)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和身份证是证明申请人身份和户口状况的法定证件。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是证明申请人户口已被注销的重要材料。
(4)固定住所证明:固定住所证明是证明申请人有合法住所的证明材料,可以是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用于户口恢复登记和举报 -
办理条件
港澳居民回内地并定居需要进行落户
办理材料
1、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
2、居民户口簿(在原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或原户口注销地同一区域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在现实际居住地办理落户的);
3、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办理方式:
①线上:预约办理(预约入口)
②线下:持申请材料到派出所现场审核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核验材料原件的,请将材料原件邮寄或送达到办理单位。)
>>>鞍山市各区派出所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承诺时限:
申报材料齐全的,派出所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进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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