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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鞍山出生日期更正操作指南
1. 适用对象: 在鞍山市行政区域内出生,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生日期错误的公民。
2. 更正条件: (1)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中出生日期信息不一致; (2)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中出生日期信息与实际出生日期相差3个月以上; (3)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中出生日期信息有误,导致本人或他人权益受损。
3. 所需材料: (1)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正证明;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咨询; (2)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公安派出所出具出生日期更正证明; (4)申请人持出生日期更正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变更手续。
二、详细条件与所需材料一览
1. 出生证明: (1)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需加盖出生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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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公民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可进行变更,确因有误的必须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缴)。
2、申请人提供证明本人实际出生日期的原始户籍档案材料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提供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及加盖出生落户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副页复印件)。
3、干部身份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干部出生日期认定函,并由所在地市级或中央单位驻地市级机关以上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总相关人员信息后,以公函形式统一提供给干部户口所在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
办理方式:
①线上:预约办理(预约入口)
②线下:持申请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分县局审核(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核验材料原件的,请将材料原件邮寄或送达到办理单位。)
>>>鞍山市各区派出所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承诺时限:
申报材料齐全的,派出所受理后,报分县局审核,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进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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