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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鞍山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必须自愿离婚,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离婚。
2. "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必须已经合法登记结婚,并拥有有效的结婚证书。
3.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必须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4. "离婚协议书":双方需共同签署一份离婚协议书,明确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
5.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双方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7.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双方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8. "双方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提供双方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干张。
9. "离婚申请书":双方共同填写离婚申请书。
10. "离婚证明":如果一方或双方曾有过离婚经历,需提供前次离婚的证明材料。
11. "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某些情况下,如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能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12.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在鞍山办理离婚登记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双方共同到当地举报 -
(一)鞍山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在地为鞍山区域内,可在全市任一婚姻登记处预约办理);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其他相关材料。
5、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同意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及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6、其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离婚登记证件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1)内地居民需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均为外市户籍需提供办理机构管辖区居住证;
(2)现役军人需提交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男女双方各自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2张。
(4)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5)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第(3)、(4)、(5)项含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离婚登记)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涉港、澳、台同胞离婚登记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3、涉华侨离婚登记
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有效旅行证件;
4、涉外国人离婚登记
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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